结构用无缝钢管GB/T 8162-1999与GB/T 8162-2008的区别
http://www.xintaisteel.com 2009年10月08日
本标准代替GB/T 8162-1999《结构用无缝钢管》,本标准与GB/T 8162-1999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
1、 增加了订货内容。
2、 修改了尺寸允许偏差。
3、 增加了全长弯曲度要求。
4、 增加了端头切斜要求。
5、 取消了标记示例。
6、 增加了钢牌号。
7、 取消了扩口实验要求。
8、 增加了无损检验协商条款。
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鞍钢股份有限公司、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、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与EN 10297-1:2003《用于机械和一般工程用途的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》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。
1、 增加了订货内容。
2、 修改了尺寸允许偏差。
3、 增加了全长弯曲度要求。
4、 增加了端头切斜要求。
5、 取消了标记示例。
6、 增加了钢牌号。
7、 取消了扩口实验要求。
8、 增加了无损检验协商条款。
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鞍钢股份有限公司、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、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与EN 10297-1:2003《用于机械和一般工程用途的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》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。